悦读会系列之《活着》
最近两年,逢人问我有什么好看的书想推荐的,《活着》一定要尝试。
美国民歌《老黑奴》,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,家人都先他而去,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。就这样一个契机,余华写下了《活着》,写下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,对世界的乐观态度。
全文用主角福贵的视角,讲述了他的感受,讲述了他的生活,讲述了他是如何“活着”。
逛窑子,进赌场,吃喝嫖赌,这样的福贵把家里的一百多亩地败光了,一朝家财散尽,少爷沦为佃户。之后慢慢地,事情猝不及防的见缝插针似的一件件的都找上了门。母亲生病求药却被抓当兵,战争结束回来,母亲已不在。聪明伶俐的女儿也因为一场高烧,耳不能听,嘴不能说。生活就这么贫苦的过着,但好在家人都在福贵身边。
福贵的小儿子有庆喜欢跑步,鞋子经常穿坏,还被福贵责怪,为了保护好鞋子,有庆常常光着脚去上学,冬天也是如此。有庆听说需要捐血,就跑着去了医院,给失血的孕妇献血,最后失血过多而死。书中写着“我看着那条无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,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,月光照在路上,像是撒满了盐。”
后来啊,福贵的女儿出嫁了,怀孕了,但是也死在了生孩子的时候。时光带走的是福贵身边一个又一个的亲人,福贵的老婆、女婿、外孙,只剩福贵一人。
外孙离开一年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,取名叫福贵,“今天有庆、二喜耕了半亩,家珍、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,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。你嘛,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,说出来你就会觉得我是要羞你。”福贵和那头叫福贵的牛渐渐远去,福贵的故事就这么结束了。
福贵的一生,少年去游荡,中年想掘藏,老年做和尚。
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,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。